2023年4月25日早晨,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八中隊民警在邯大路13公里處設卡對途經(jīng)車輛進行檢查。6時39分許,一輛車牌號為冀DD2***的黑色汽車進入檢查區(qū)域,駕駛?cè)舜弈衬潮怀醪綔y出有飲酒情況,疑似酒駕。崔某某承認頭一天晚上在家喝酒喝到十一點,一共喝了5、6瓶啤酒,一早本是想駕車到成安縣工作。后經(jīng)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,崔某某體內(nèi)酒精含量達到了56mg/100ml,確屬酒駕。在對駕駛?cè)松矸葸M行核實過程中,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未滿20周歲的崔某某,其駕駛證是在去年10月12日取得的,被查處時駕駛證到手剛剛半年,尚在實習期內(nèi)。
最終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(guī)定,崔某某因?qū)嵤?ldquo;飲酒后駕駛機動車”的違法行為,將面臨罰款1000元、駕駛證記扣12分的處罰。又因其駕駛證尚在實習期,按照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第八十條之規(guī)定,其駕駛證將會被注銷。
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:
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第七十六條:“機動車駕駛?cè)顺醮稳〉闷囶悳蜀{車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車類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”。
第八十條:“機動車駕駛?cè)嗽趯嵙暺趦?nèi)發(fā)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,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”。